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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发展社会组织 助力社会治理

    2013年08月13日 09:47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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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区有效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做法

  2003年以来,海曙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成立了全省首个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始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践与探索。据统计,海曙区现有各类社会组织1248家,基于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特征及现状,对照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的需求,海曙区立足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立足民生保障,立足实现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坚持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导向,力求闯出一条充分依托本地资源、低成本有效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新路子。

  1、搭平台,健全社会组织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促合”与“自愿组合”相结合,海曙区构建起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工作室三级服务网络,将“服务、协调、管理、预警”功能融为一体,在为社会组织提供各种服务的同时,及时掌握社会组织动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建立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10年,海曙区在全省首创成立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社会组织提供相互交流、孵化、登记和项目运作等全方位的服务,充分整合各类社会资源,运用社会力量解决各类社会问题;成立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组织体系下延一级,在全区八个街道全部成立,并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承担街道社会组织发展的计划实施、专业指导、资源整合等职责;组建社区社会工作室(或示范岗)。依托“一社区一工作室(或示范岗)一社工师(助理)”的模式,培育扶持能有效承接政府社会事务、体现社区品牌特色的专业性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各种活动,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2、强保障,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生态

  海曙区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创新各项方式,主动参与社会组织培育成长和运行监管,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加快推动社会组织的自我发育,增强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的能力。

  创新培育扶持方式。一是实行直接登记制度,制定了《海曙区关于实行公益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的实施办法》,取消公益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的前置审批;二是出台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文件,明确优先发展和重点培育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类、服务类社会组织;三是建立常态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区“十好”社会组织评选等活动,对优秀的社会组织实行奖励。

  创新政社合作方式。一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目前,出台了《海曙区关于在社会工作领域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政策,向作用发挥明显、群众受欢迎的公益性、服务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二是建立公益项目创投机制。制定了《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为群众提供政府不便、市场不愿或不能提供的公共服务。

  创新服务管理方式。依托“智慧海曙”建设,开发建立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充分整合海曙区人口信息数据库、社会组织数据库和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库,依托地理信息三维地图平台建成了“社会组织地图”。借助这一系统,实现社会组织的可视化和管理的实时化,实现供需服务对接的即时化。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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