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蒋彦鑫 李丹丹)从明年1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标准较以往有所提高。一、二、三类会议每人每天标准分别提高至660元、550元和450元,比以往提高10%。昨日,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适用所有中央国家机关
此次会议费管理办法和以前相比,有两大变化。
首先是适用对象的全覆盖,适用于所有中央和国家机关,即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召开的会议都应执行本《办法》。同时明确规定,中央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类大小会议一律执行
其次,《办法》实现对各类会议的全覆盖。之前会议管理办法主要针对一、二、三类会议,并未对除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其他业务性会议作出明确规定。此次《办法》在原会议分类的基础上,将部门召开的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业务性会议作为“四类会议”纳入规范范围。
财政部表示,当前一些单位会议审批不严,未经批准和计划外召开会议的情况仍有发生;一些单位超规模开会,超范围、超标准列支会议费;一些单位对会议费报销审查不严等。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而且助长了奢侈浪费之风,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引起了广大群众的不满。
-释疑
会议费标准为何提升
财政部称,主要因物价较快上涨,10%涨幅经认真测算
此前公布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国管财[2008]331号)显示,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一类会议每人每天60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500元,三类会议每人每天400元。新的会议费用标准有所增加,幅度基本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