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三:
公务用车———改革
公车私用、超编超标配置、豪华装饰……近年来,“车轮腐败”屡见报端。
《条例》明确提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并提出多项具体举措: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
———“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可以看出,这次改革方案借鉴、吸收了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力度很大。”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沈荣华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无疑是此次公车改革的亮点之一。沈荣华认为,公务出行社会化,可以包括公交、出租车、私车公用、专业租赁等多种形式,这种做法可以从总体上降低行政机关的成本,将更多资金用于民生改善。
“采取适度的货币化、社会化手段,肯定会降低行政成本。”沈荣华说,以浙江杭州为例,实行货币化改革后,杭州第一批车改试点单位2009年用车补贴比车改前公车开支下降了32%。
关键词四:
差旅出国·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严控
针对存在于差旅出国(境)、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领域的浪费现象,《条例》明确提出了一系列“从严控制”的措施:
———“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
———“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领导干部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看来,这些规定“非常细致、具体,直面亟待解决的各类问题,不打马虎眼,不笼统模糊,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不给任何想钻空子、想‘打擦边球’的人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