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反腐机制:标本兼治规范权力运行
在严惩腐败力度不断加码的同时,中共新时期反腐“制度之笼”的构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也有新举措。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包括“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等一系列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指向性的内容,被舆论称为“重拳遏制三公腐败”。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2日至23日在湖北省调研期间,再度强调“要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逐步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27日,王岐山在北京主持召开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组组长座谈会时,又强调“派驻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提高履职能力”。
在受访专家看来,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反腐“治本”探索亦已加力。“改革纪检体制,强化监督执纪,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过去的一些缺陷,从制度上规范权力运行,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也是反腐见实效、显长效的措施。”汪玉凯说。
任建明则告诉记者,就长远来看,“打老虎苍蝇”是持久战,要保持反腐力度和广度的高压之势。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加强反腐体制机制改革,“‘治标’要进行到底,‘治本’也要扎实推进”。(记者阚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