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安绘
本报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石奇峰 王珏昊
“僵尸车”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城市垃圾,它们的存在使得本来就稀缺的停车资源更加紧张。而截至去年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00万辆,“停车难”与“行车难”问题更加凸显,因而清理“僵尸车”成了各方共识。其中,难中之难的是“无主车”烦恼。
“僵尸车”数量不少
去年8月末,海曙交警大队开始着手整治辖区内的“僵尸车”。第一辆被清理的“僵尸车”位于新芝小区内,是一辆在绿化带上停放了五六年的货车,新芝小区居民拍手称好。之后的几天,群众纷纷提供线索要求清理其他“僵尸车”,交警将市民提供的线索进行了汇总,又以小区为单位,逐步开展整治行动。
在清查“僵尸车”过程中,交警发现过期未检车辆占绝大多数,有的车主换了新车,原来的旧车就被长期搁置,从而导致车辆过期未检,久而久之就变成了“僵尸车”。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老三区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参加检验的车辆中,海曙2057辆,江东有3179辆,江北有2230辆。也就是说,这些车辆中的一部分很可能会演变成为“僵尸车”。
“无主车”平添烦恼
尽管交警耗费了大量的精力,但整治“僵尸车”行动进展缓慢。截至目前,海曙老小区约有60辆“僵尸车”被处理,但只占“僵尸车”近一半。
海曙交警石警官分析,这与信息缺乏有关。“僵尸车”车主留存在交警部门的信息9成以上是不准确的,所以最后逼得他们不得不用“笨”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人工查找车主身份信息,实在找不到再从亲友方面入手,通过间接方式联系到当事人。另外一种方式就是查交通违法处理记录,找到当时的处理人,再以此联系上车主。第三种方法就是靠物业、居委会提供的信息进行排查。
但如果碰到那种确实联系不到车主的“僵尸车”,麻烦就大了。因为清理“僵尸车”必须联系上车主,得到对方授权才能清理。毕竟“僵尸车”属于个人财产,大多又是正常停在停车位上的,交警部门无权对其进行拖离处理。
整治亟须法律支持
面对不断被人“揪”出来的“僵尸车”,单靠交警部门有些力不从心。事实上,根治“僵尸车”的最大难点,在于现行法律并没有给出针对“僵尸车”的处罚依据。小区物业、交警、城建、城管等单位似乎都可以管,但都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措施。
对此,有人建议出台关于“僵尸车”处理的地方法规,为相关部门提供制度保障。首先是建立“黑名单”,一旦发现“僵尸车”,可请公证机构介入进行证据保全,把车辆信息、停车时间等记录在案,以方便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和处置。之后将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如在规定时间内仍无人出面认领,将由相应管理部门进行处置。最后就是追责,不处理“僵尸车”的车主,今后对其上牌、年检等进行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