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成为昨天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重要议题。两份广受关注的规划———《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修改方案和《宁波市月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提请会议审议。
记者张昊
月湖街区保护规划
改变单个文物保护理念,将完整的历史环境纳入保护范畴
抢救性保护月湖历史文化街区,牵动着很多市民的心。《宁波市月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作为该街区保护和建设的法定文件,目前已完成前期研究、专家论证、专题汇报、意见征求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等工作。
市规划局总规划师袁朝晖昨天受市政府委托在会上作“关于《宁波市月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她说,月湖历史文化街区是宁波最重要的历史文化街区之一,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保留了大量的历史文化遗产,2007年还完成编制了《月湖(西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更新详细规划》。
据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的报告,2008年开始,月湖(西区)核心部分启动实施改造,由于原规划实施过程中对部分历史建筑的不当拆除,加之街区改造采用的建设模式亦存在一定问题,导致2007年的这份规划实施的条件发生了重大改变,月湖街区的规划实施也因此暂停。
袁朝晖说,为了月湖历史文化街区的抢救性保护和街区复兴,市规划局会同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宁波市月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这份规划改变原来以单个文物保护为主的理念,将完整的历史环境纳入保护的范畴中,强调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明确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历史街巷、历史环境要素、绿化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分门别类制定具体保护要求。”
改变纯经济运作模式,强调政府的保护责任
针对月湖(西区)当前已过度拆迁、损毁历史建筑、海城公司前期大量资金投入的情况下,月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面临诸多实施后的后续问题与挑战,令社会广为关注。
在规划征求意见中,有代表提出要改变原来单纯公司运作的模式,加大政府主导力度。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在对该规划审查情况的报告,同样强调了政府的历史名城保护责任:“实践表明,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中,简单采取地块自求平衡、大拆大建的模式不利于名城保护。建议《规划》实施改变这种纯经济的运作模式,调整资金平衡机制,充分体现政府责任;政府要及时公布保护名录,明确开发保护主体的保护责任,对任意拆除和损坏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目前,我市已经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这将加大政府在街区保护中的主导力度。袁朝晖也认为,要转变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理念与模式,避免以土地出让、商业开发为主的运作模式,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小规模渐进式的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模式。
针对街区的复兴计划,袁朝晖表示,将重点发展历史博物馆、地方特色文化展示、民宿客栈、特色餐饮,鼓励历史宅院发展博物馆、会展、文化馆等功能,控制大规模商业、中低档中餐、烧烤等不适当的业态的进入。此外,为了强化历史建筑与街巷肌理保护,长春路、偃月街都将保持现状宽度不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