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月湖景区严禁垂钓游泳

下月起城管、公安将安排专人巡逻,最高可罚1000元

    2014年08月29日 09:03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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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中午,城管队员查处了一个偷钓者。记者刘波 通讯员陈栋摄

  昨天,海曙多部门对发生在月湖景区里的钓鱼、洗衣、游泳等不文明现象开展整治。在经过几天的宣传教育后,在昨天的整治中,月湖景区的不文明现象比以前要少了许多。

  此次整治重点查处在景区内钓鱼、捕鱼、洗衣服、游泳、乱扔废弃物、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开进景区内、赌博等多种不文明行为。

  8月26日和27日,联合执法组通过发放书面告知书的形式,对景区内的上述多种违规违法行为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发放告知书50余份,放生被钓湖鱼共计100余条。大部分市民都能够自觉配合,但仍有部分市民置之不理。

  从昨天开始,联合执法组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这些不文明行为进行查处。记者注意到,针对这些不文明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可处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

  9月1日起,海曙城管月湖中队还将联合月湖派出所安排专门力量,与月湖景区管理所一起联合巡逻,发现垂钓(捕鱼)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处理。

  记者林伟 通讯员蔡晓丰

本文来源: 东南商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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