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改革发展的先行者示范者

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落户宁波

    2014年09月05日 10:08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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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金融发展看上海,未来保险发展看宁波。昨天,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项目在甬落户,宁波不仅承担起了贯彻保险新“国十条”、保险改革创新“国家级实验室”的任务,也将成为全国保险业发展的“风向标”。这是我市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获得的第一个国家级改革创新试验区项目。

  近年来,宁波保险业大胆创新,大力推进各项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改革,在完善我市现代金融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农业保障体系、灾害救助体系和社会管理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医疗责任保险、农村保险互助社等一系列全国领先的“宁波经验”和“宁波模式”。今年4月,中国保监会项俊波主席来甬调研,对宁波创新保险发展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提出要将宁波打造成全国保险模范城。

  宁波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采取“会省市共建”的模式,由中国保监会、浙江省政府和宁波市政府共同推动,致力于把宁波建设成为具有强大创新能力、持续创新动力和雄厚创新实力的保险业创新综合示范区。

  根据保监会制订的《宁波市创建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总体方案》,示范区将力求实现五个突破:推动社会治理,深化完善和探索医疗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等各类责任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完善灾害事故管理,试点开展巨灾保险制度和保险服务小微企业的产品和模式;推动改善民生,全面推开大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失地农民补充养老保险,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我市养老体系建设;推动经济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小贷险“金贝壳”运行机制、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收汇保障和保单融资功能,探索保险开展科技、文化保险;推动保险在完善市场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引入各类总部性机构,实现农村互助社的扩面升级。《方案》提出,要“推动宁波保险业实现跨越式、超常规发展,服务宁波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发展,并为全国其他地区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可复制的保险改革创新之路。”

  “推动建设宁波创新综合示范区是落实保险新‘国十条’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中国现代保险服务业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对于探索政保合作的有效模式、深化保险服务大局的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梁涛表示。(记者杨绪忠 周骥)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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