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事明责 人人履责 件件追责

[宁波日报]海曙一年出台12个文件促责任落实

    2014年11月27日 09:38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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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海曙记者站毛一波 通讯员李天波 张姗姗)海曙区纪委日前出台了“两张清单”,通过狠抓科学定责、主动履责和严肃追责,全面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奇作出批示予以肯定:海曙区推出的责任清单对解决基层党组织责任不清、履责不力问题进行了探索,很有意义。

  这仅是今年海曙区大力促进责任落实的其中一个举措。为了形成事事明责、人人履责、件件追责的良好机制,在全社会形成抓责任、促落实的廉政风气,年初至今,海曙区共出台12个文件,有77人被施行追责问效。

  “促进责任落实,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通过调研发现,以往党风廉政建设中普遍存在着责任主体虚位、个体责任缺位、责任边界模糊等问题。于是,围绕这些问题,我们出台了这12个文件,形成‘组合拳’,全方位促进责任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海曙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在“两张清单”上看到,党委和纪委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以条目形式列出,一目了然。其中,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量化为“三有、五严、六推”3类14个方面32个细项;“一把手”责任涉及部署、过问、协调、督办、报告等5个方面11个细项;各级纪委的责任清单则涉及协助党委督责、加强教育促责、聚焦纪律查责和健全机制问责等4个方面32个细项。

  责任细化、落实不仅是在“两张清单”上,今年上半年,海曙区还实施了“领导干部连带问责制”,规定若部门、街道在“酒局”、“牌局”、机关效能、“三公管理”等方面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分管和联系该部门、街道的区级领导干部实行连带问责。

  同时,为了促进责任落实,海曙区还配套出台了多个履职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如明确“领导干部连带问责制”问责的三种方式、施行“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等。

  据统计,今年初以来,海曙区各级纪检组织依据这12项规定,已施行追责问效77人,其中辞退2人、党纪政纪处分9人。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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