睦指和睦、协调、敦睦。史氏认为,言其厚庸睦者,言其和而实则亲人之意。又曰:“见乎一本之外,曰大宗、曰小宗、曰群昭、曰群穆,虽有亲属远近之分,溯而上之,又和莫非祖若宗之笃生而佑者,此睦族之义,所以次孝悌而起也。”
姻泛指有婚姻关系的亲戚。姻曰,亲戚故旧,色括妻家,夫家的姻亲。史氏认为“三党皆宜岐意焉,是在导之以和,文之以礼,凡往来酬酢,去炎凉之见,而予以笃挚之忱,庶几无恶而此无射矣。》
任意为任用、担当、就位。史氏认为“无恢宏之量,不能任;无刚大之气,不能任;无坚韧之志,不能任。惟不为私屈,不为欲蔽,身体而力行者,将克胜任而愉快也。”康有为《长兴学记》“故孝悌于家,仁之本也;睦姻于族者,仁之充也;仁恤于乡者,仁之广也。”
恤有忧虑、怜悯、赈恤你,周济贫乏之意。韩愈《上宰相书》:“遑遑乎四海无所归,恤恤乎几不得食,寒不得衣。”史氏认为:“钦恤善平反以救民之死也,然博施济众,尧舜犹病,天下大矣。鸟得尽人而生之也。要惟吾量力之能为,而捐资施惠。因其情之可恻,而祝纲祥衍,物语民脆胥,此志也。”
中即不偏不倚。《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史氏认为“中为天下之大本……吾人受中,以生性体浑,然及动而应事不偏不倚,无过不及。”
和调和和谐,亦有适当、其如其分,恰到好处的意思,只是为和而和,而不以礼来节制以和,也是不行的。《中庸》:“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史氏认为“由性而之情,喜怒哀乐,乃情之正道用也。顾和非难而不流之,为难使知和而和,不循其性之,自然将至同流合污,似德非德,而礼以自律,秉道不回者;非慎独之君子不能也。”
中和,是儒家提出的一条重伦理原则和基本道德标准。它作为道德范畴,包含着丰富的辩证内容。它既是人伦之道,有时君子之德:它要求人们喜怒哀乐之情思和欲望,应保持适当的限度:行为要合乎礼仪,中正不偏,和而不同,防止中心不正,情欲失和,行为偏激,背离人道,以利社会发展。
史氏不以金紫盛庭,家声益振,不以二王三相为荣,而以八行为荣,他们清楚的认识到史氏的发迹“既荷祖若宗之荫庇,复藉冀国夫人之大节,八行太师之纯孝。”以冀国夫人叶氏的贞洁和史诏的纯孝培植,均以八行公为楷模,在各自修建的宗祠中,都命名“八行宗祠”或“八行堂”。缅怀祖先的品德,首推节孝之祖,我们从东钱湖下水,下应史家码、宝幢雅庄,东郊东升村,东吴上下史家挤余姚、慈溪、象山等地,虽代远年湮,得祖先的熏陶,支支脉脉,都以八行为立身、行己、家修、庭献之要务,而敦本励节,尤致治之源。信奉史诏的八行,以八行为标准;以八行为规范;以八行为自豪。高尚道德的家风,流传近千年。甚深远意义,影响数十代史氏支脉流派,星罗棋布,以至大江南北,直至海外史氏后裔。
史诏之孙即越国中定王史浩,起初在建康任通判时,了解关心宗族中鳏寡孤独弱势群体,以优厚的抚恤竭力照应。史浩“生而纯孝,卓牢不群。自总角时,中夜竖数起,听父母寝息。晨昏定省,冬温夏凊,未尝少间。”“王在越,常捐金以助丧家,及民间婚配失时者。复置田于府属山会五邑共四千三百余亩,并有基址碑记可考。收养遗弃子女,复建义仓以济贫。”以祖先为榜样,发扬了乐于助人的精神。
道德伦理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笔浓墨重彩,修身养性是人们追求高层次的人生境界。道德是人的信念,习惯等因素维持的,高尚的道德不是与生俱来的,德贵在修。《大学》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竟成;竟成而后心正;心正而后修身;修身而后齐家;齐家而后治国;治国而后平天下。”以此阐明相互关系,而修身在于立德,立德在于养志。八行,寥寥八个大字,言简意赅,含义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的道德精华。
八行,是一面镜子,以此为鉴,能激发人们奋发向上,去除陋习,追求进步。八行,是一个榜样,显示了模仿、借鉴的无穷力量。八行,又是一种精神,积极倡导文明,推动社会进步。这不仅在封建社会受到器重与推崇,在二十一世纪的倡导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仍有其现实意义,吻合社会发展的规律。
资料来源:《鄞县志》《四明史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