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设施老旧、环境脏乱的压力,一边是物业“管家”缺位,海曙引导社区探索“新招”———

[宁波日报]居民自治能否“治”好无物业小区?

    2015年01月13日 10:22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通过多年来的探索与努力,白鹭园“自治委员会”总结出了一套“一制度,二部门,三小组,四举措”的管理模式: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三民”工作制度;“自治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两部门共同配合;综治小组、绿化小组、卫生小组三个小组齐头并进管理小区事务;落实改善邻里关系、增强自治意识、提升自治水平、拓展服务能力四举措。“白鹭园小区自治以来,连续7年无一起刑事案件,连续14年自治费收缴率达100%,这些数据凸显了居民自治管理模式的成功。”北郊社区党委书记徐孟儿表示。

  “停车自管小组”缓解停车难题

  有居民461户的月湖街道平桥社区偃月小区地处市中心,外来车辆多、停车管理难等问题一直影响着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为此,社区启动了缓解停车管理问题的民生微项目。

  社区负责牵头项目具体实施,挖掘小区内部人力资源,诚邀居民代表、车主居民及无车居民各利益相关方集聚一堂,组建“停车自管小组”,实现居民自治管理。

  在“停车自管小组”的有序推动下,划定了小区的停车位,车主大会讨论通过了停车收费标准,起草并通过《停车规则及公约》。“自管小组”还募集到项目资金29000元,探头安装费6900余元。

  “小区完成了绿地改造,增加了20余个车位,增设两道小区电子感应门,并安装了监控探头4个。”说起小区居民自治的成果,平桥社区党委书记胡建萍感到非常欣慰,“居民从最初的抱怨和不理解到现在的认同与尊重,完成从‘居民’到‘公民’的转型,真正实现‘我的家园我做主’。”

  解决物业公司退管期困扰

  交付于2002年的西门街道柳庄社区东方苑小区,7个楼道只有78户居民,小区交付后由开发商物业公司管理。因为管理成本上涨,物业公司收不抵支。近年来,小区出现绿化无人修剪、部分公共设施损坏等现象,居民怨声连连。

  2014年2月,物业公司提出提高物业费,否则退管,这引起居民不满,双方矛盾爆发。在社区和街道的帮助下,去年5月,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行处理小区物业公司退管后的相关事宜。

  业主委员会主任、退休会计梁蓉蓉与其他8名成员一起,一边与原物业公司谈判,一边努力寻找新的物业公司。与此同时,居民自己安排人员,轮流12小时站岗,并自掏腰包请来环卫工人。“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来管理自己的家园。”梁蓉蓉说,“以前铁门都锈烂了,也没有安装监控探头,被偷窃情况时有发生。居民自我管理后,情况在一点点改善,小区也变美了。”

  不久,新的物业公司入驻,居民也接受了新的物业费价格,小区环境开始逐步改观。“居民在自治的过程中,心态发生了变化,大家知道要把握自己的权利,把社区、党委当成我们的‘助手’、后盾,这样家园才能建设得更加称心如意。”梁蓉蓉说。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分享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