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评议,填补“两官”任后监督空白

海曙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干部任后监管工作

    2015年05月04日 15:08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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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 朱尹莹)法律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行使任免权,但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一直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探索中的课题。4月28日,海曙区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正式启动,以探索一条切实有效的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之路,强化司法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司法公正。

  据了解,近年来海曙区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改进法官、检察官任免方式,并通过完善任前法律考试、任前考察、颁发任命书、任职宣誓等制度,加强了对被任命人员的了解和监督。然而,他们发现,对于任后监督却是一直处于“真空”状态。

  “从当前司法监督的体制看,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人代会选举产生,每年人代会听取和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是必经程序,这是对‘两院’负责人整体工作的监督。然而在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中,主要依靠‘两院’自身的内部监督,缺乏外部的有力监督,显然是不完善的。”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人大作为法定的监督机关,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据悉,这次接受评议的共有4名法官、4名检察官,主要评议他们自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现法律职务以来的各方面履职情况,主要包括政治和业务素质、依法履行法律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勤政廉政等四方面情况。

  为了全方位、多角度地“把脉”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评议工作将跨度10个月,共分为准备动员、调研走访、集中审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其中,调研走访阶段历时4个月,包括被评议“两官”自查自评,评议工作调研组采取座谈、网上接待、联络站主题接待、走访等形式了解被评议“两官”相关情况,抽查、评阅被评议“两官”近两年来主办的案件案卷,旁听被评议“两官”承办案件的公开庭审等内容。

  “集中审议后,我们将针对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限期被评议对象作出整改,对整改情况我们还将进行跟踪监督,适时开展‘回头看’,使履职评议各项整改意见落到实处。”该负责人如是说。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朱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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