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物业晒账单,你看明白了吗?

包干制下公共收益划归要看合同约定

    2016年03月29日 09:20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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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岚 海曙记者站郑轶文 通讯员陈波)3月底是我市住宅小区物业企业的年度账单张榜期。由于前不久鄞州区中海国际社区物业公司公示的500万元账单广受质疑,令不少居民也开始关心起这份小小账目了。

  物业集体晒账单

  3月24日至3月31日是海曙区规定的“晒单”日,笔者走访了海曙多个小区,发现小区的宣传窗或楼道口等显著位置已经贴上了《收支状况表》。

  在世纪城小区,笔者遇到了正在给业主讲解收支表数字构成的业委会主任傅永年,“公共能耗费支出21万余元,包括了值班室、监控室、水泵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水电费,还有小区内的27部电梯的电费。”他向一位业主解释说。

  “我们家一年物业费要交4000余元,这些钱都花哪了?每年的财务公示我都会关注。”小世纪城小区业主陈阿姨说,明明白白用钱,居民们交物业费才能交得爽气。据悉,由于小区物业收支较为透明,该小区物业费2014年提高到每月每平方米2元,去年物业费收缴率高达99.3%。

  据悉,海曙区229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大楼)都已按规定进行了“晒单”,区物业办和街道物管站工作人员还会进行实地检查。

  2010年,“阳光财务”公示被纳入《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物业服务经费收支情况,内容包括:实行物业服务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公布物业服务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实行物业服务包干制收费方式的,公布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租、广告、物业经营用房出租、停车费收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保修金、专项维修资金等收支情况。

  收支表中看公共收益去向

  公示账单分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收支状况表》和《物业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表》2张。“读懂这份账单,居民们最为关心的公共收益用途就会变得清晰起来,有利于财务监督的有效性。”业内人士说,广受关注的停车费、经营用房租金和广告收入等就属于《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收益收支状况表》的收入项目,这笔收益是补充了物业费还是业主共有纳入公共维修费管理,都可以从这份账单中得到答案。

  目前,多数物业服务企业都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即将部分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收益用来补贴物业服务费不足,盈亏由物业企业自负。笔者从世纪城小区《收支状况表》看到,其2015年公共收益共计24.6万余元,全部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费。而在联南社区,由于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合同为额定包干制,将以上收益扣除约定管理费用比例后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公示是为了透明,业主若对公布事项有异议,物业企业应当予以答复和说明,业主委员会也可以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业内人士说。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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