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临近 职场新人如何防范就业陷阱?

30余名大学生走进海曙法院听案“取经”

    2016年06月01日 10:20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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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张立 通讯员陶琪姜 马俊)又到一年毕业季,许多毕业生将踏上求职的道路,由于缺乏社会经验等,难免会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掉入“求职陷阱”。那么,毕业生求职该如何防诈骗呢?5月17日下午,海曙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犯罪案件,来自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的30多名大三学生应邀参加旁听,学生们通过零距离体验这场招聘骗术的审案剖析,为自己今后求职长了“心眼”。

  老伎俩依旧引人入局

  找工作却被要求收取培训费、服装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这样的骗术是不是觉得已经“落伍”了?其实不然,面对一些职场菜鸟以及求职心切的人,如此老套招聘骗术还是能引人上钩。当天,海曙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就是这样一起典型涉及招聘的诈骗案。

  去年6月,刚毕业的小张从网上看到了一家名为飞凰娱乐管理有限公司的招聘启事。联系后,小张顺利获邀参加下一轮的面试,面试地点在市区某酒吧。怀揣着入职美景的小张在面试前被所谓公司负责人告知,要交纳一定的管理费、服装费。“他们跟我说,只要缴纳了费用,就算面试成功。”信以为真的小张根本不知道,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招聘骗局,“钱交了后,没开收据,也没有发票。事后也不安排工作,这下我才知道是受骗了。”

  “被告人胡某等三人在没有能力给他人安排工作的情况下,虚设公司,从网上私购财务印章,组织人员在网站上发布高薪招聘酒吧服务员的虚假信息,联系、接待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并以公司规定需收取管理费、服装费等为由,骗取应聘人员缴纳押金。”负责案件审理的王法官介绍,被告人策划的这场招聘骗局一共骗取了40多名受害者共计人民币31000余元。最后,法院宣判胡某等三人诈骗罪成立,三人被判处10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现场普法让大学生很受用

  “将骗术伸向刚迈入社会的学子,这些骗子实在可恶,法律一定要严惩他们。”即将毕业的大学生陈鑫达告诉记者,虽然自己早对求职艰辛有所耳闻,对旁听后还是对社会中存在一些职场陷阱痛恨不已。他说,许多不法分子善于包装和美化骗术,常常让人防不胜防,法律机关应该多向社会和学生揭穿这些骗术。

  夏章杰认真旁听了庭审全程,这是他第一次亲身感受法庭氛围,除了觉得和电视里有点不一样之外,他更多的感觉是很受用。“通过庭审,我学到了书本和课堂上不了解的知识,这让我今后走出校园找工作时多长个心眼。”

  庭审结束后,王法官也向记者介绍该案的一些细节,“本案中,受害人不乏一些在校大学生,而且有些大学生受骗后竟然当起了被告方的助理,进而继续去行骗其他受害者。这反映出目前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缺乏一定的自我鉴别和防范的能力以及相关法律意识。希望今天旁听的大学生们能够受到教育和警示,不仅提高职场防骗能力,也不要轻易踏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法官支招防求职诈骗

  “求职过程中,如果有企业借各种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费用,都要格外留意,谨防被骗。”就如何预防求职陷阱,王法官给出了几条建议,首先要正确选择求职渠道,可以多选择到人才市场实地应聘。当前网络求职招聘渐渐成为主流,但求职者尤其是大学生在选择网络求职渠道时,一定要到正规的知名招聘网站注册、投递简历。同时,也要多方了解招聘公司的情况,不要轻信“开价”极其诱人的招聘信息。其次,要多掌握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王法官结合本起案件还特别建议,相关管理部门也要加强互联网招聘网站的监管力度,去伪存真,让不法分子无法通过网络实施诈骗。

  浙江万里学院的王军锋教授是当天庭审的人民陪审员,他也感触颇深,“总体来看,我们在做好大学生求职防诈骗工作中要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层面的教育,尤其是事前教育,需要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多开展相关普法宣法活动,让大学生能正确辨识职场陷阱,一旦发觉上当受骗也能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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