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毛一波通讯员高承)在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公布之后,3月29日下午,海曙区又公布了第二批行政权力类“最多跑一次”事项,全区覆盖率比第一次提高了21.1%。
据了解,第二批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涵盖了全区共25家区级部门和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并完成向17家镇乡(街道)的延伸。同时,覆盖了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尽可能做到应纳尽纳。
第二批公布行政权力类“最多跑一次”事项共409项,涉及20家区级部门和17家镇(乡)、街道,其中区级部门公布230项,镇(乡)、街道公布179项。另外,我区还梳理公布了公共服务事项中的“最多跑一次”事项799项,共涉及18家区级单位、17家镇(乡)、街道。
区编委办负责人介绍,针对区划调整中梳理单位多、事项数量大等情况,为提高镇(乡)、街道事项梳理质量和效率,分别选取中心城区和西片区做好事项模板,并分别下发给中心城区和西片区镇(乡)、街道,在已有清单模板基础上勾选、补充,在把好“质量关”的前提下,保证公布事项数量。
记者了解到,第一批和第二批区级23家部门已合计公布审批类“最多跑一次”事项共386项,占全区在用行政审批类事项的72.01%,比第一批提升了近33.4%。
经过两批的梳理公布,目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档案局、区消防大队等4家单位,在行政审批类权力事项方面已经全部实现了“最多跑一次”。除了已公布的两批,在三季度前,我区还将公布若干批“最多跑一次”事项,确保在年底前全区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为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