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海曙新闻网

集士港镇 古林镇 高桥镇 横街镇 鄞江镇 洞桥镇 章水镇 龙观乡 石碶街道 月湖街道 西门街道 江厦街道 南门街道 鼓楼街道 白云街道 望春街道 段塘街道

城管执法杜绝蛙上餐桌

    2017年05月15日 19:40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张立 通讯员胡慧静)四月中下旬,正值青蛙的繁殖季,可有些市民不时地发现一些菜市场周边的小巷,有人在贩卖青蛙。日前,记者从区城管局获悉,城管执法队员把查处贩卖青蛙的行为作为保护生态的己任。

  4月24日,区城管局白云中队执法队员在联丰菜场听到了蛙鸣声,经过一番巡查后,队员们发现有一摊无证摊贩正在售卖青蛙,除了已经宰杀的,还有不少活青蛙被放在网袋里共计50余只。城管队员立即上前阻止该男子的违法行为,并向该男子说明了青蛙是受国家保护的,严禁个人捕捉及贩卖的有关规定。在围观市民的谴责及中队队员耐心细致的教导下,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上缴非法捕捉的青蛙,并保证今后再也不捕捉和贩卖青蛙等保护动物了。

  随后,中队城管队员将这些青蛙带到附近庙后河里放生,让青蛙“回家”。在此,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野生青蛙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根据《渔业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捕捉、收购、贩运、销售青蛙,非法狩猎20只以上的,就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情况。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此外,据宁波疾控中心数据表明,在市场采购的10只青蛙中,有两只身上共有28条裂头蚴。裂头蚴在一般的爆炒情况下都杀不死。误食后裂头蚴会侵入眼球,可能并发白内障而致失明,严重的可致瘫痪,所以请勿食用和买卖青蛙。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张立
分享到:
相关新闻

海曙新闻

更多
  • 海曙新闻第780期
  • 海曙新闻第779期
  • 海曙新闻第778期
  • 海曙新闻第777期

图片海曙

更多
  • 浪漫满地
  • 樱花如雪
  • 雨中鼓楼沿
  • 满园春色
  • 静美月湖秋
  • 雨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