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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支出型贫困家庭可享受低保

    2017年07月27日 16:13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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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毛一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使一些重病家庭面临生存困境。近日,区民政局对医疗支出型贫困家庭进行全区排摸,符合条件即可向镇(乡)、街道申请,根据最新出台的《宁波市医疗支出型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享受低保政策。

  “近年来,收入型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与此同时,在低保制度保障之外的收不抵支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困难日益突出。”海曙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在排摸中,也发现了一部分家庭处于“夹心层”,家人患了重病、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巨额医疗费、家庭困难子女学费负担重……因家庭刚性支出和财产损失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据悉,“医疗支出型”贫困家庭即当家庭成员中有人患重、特大疾病或者遭受人身意外伤害,医疗支出大于或接近家庭实际收入,导致家庭生活处于贫困状态时,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这也是浙江全省各市现行的低保办法中首个以政府规章形式予以明确。

  记者了解到,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登记表,并提供医疗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学费发票等证明材料,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有未共同生活的赡(抚、扶)养人的,还应由赡(抚、扶)养人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毛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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