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海曙新闻网

集士港镇 古林镇 高桥镇 横街镇 鄞江镇 洞桥镇 章水镇 龙观乡 石碶街道 月湖街道 西门街道 江厦街道 南门街道 鼓楼街道 白云街道 望春街道 段塘街道

自主创业者可申报社保补贴

    2017年08月07日 10:19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毛一波通讯员刘平)近日,“海曙就业创业帮”微信平台发出公告,创业者社保补贴开始申报,集中申报时间为7月24日至8月4日。

  据了解,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30日间,在市级统筹区内新创办创业实体的宁波户籍人员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且已申报享受过2016年度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的,可前往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街道人力社保服务机构办理。此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创业实体类型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或经认定的网络创业者,且经营范围为除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和氧吧以外的行业。创业者通过创业实体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其中,无雇工个体户和未进行工商注册的网络创业者,需以社会保险代理方式缴纳(未进行工商注册的网络创业者需缴满一年)。对个体工商户而言,还需在享受期内月均纳税额达到500元(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除外)。

  新创办企业的,补贴标准为企业依法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和经认定为网络创业者(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的,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2/3。补贴期间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其中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其欠缴的月份不计入享受月份。

  此外,借力最多跑一次,今年申报的材料大大简化。申报时,创业者填写《宁波市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上身份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银行结算账户存折(卡)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含复印件),网络创业者提供已认定过的《宁波市网络创业认定申请表》,企业用户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即可。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毛一波
分享到:
相关新闻

海曙新闻

更多
  • 海曙新闻第801期
  • 海曙新闻第800期
  • 海曙新闻第799期
  • 海曙新闻第798期

图片海曙

更多
  • 日晕奇观
  • 在家门口看马戏
  • 晚霞点亮海曙
  • 机器换人忙作业
  • 高山村民搬新居
  • 接轨中东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