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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屋顶“绿色工程”亮相

    2017年08月21日 16:18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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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郑轶文 通讯员许逵昊)近日,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公建中心联手打造的海曙区首个屋顶“绿色工程”——区行政中心5号楼屋顶生态节能改造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曾经素面朝天的白色屋顶如今绿意盎然,成为一座“空中花园”。

  被称为“建筑第五立面”的屋顶,一直是城市中尚待开垦的“处女地”,大量屋顶却仍闲置着未被有效利用,而被推崇的屋顶绿化,则既能兼顾建筑景观,又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据了解,该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其中草坪面积近500平方米,此外还有30余个花池,种上了各类蔬菜和观赏性植物,如青菜、辣椒、番茄、水蜡、佛甲草等,种植面积近300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屋顶上有空气源热泵、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等节能设施,不仅能完成整个屋顶生态系统能源的自给自足,还能补充一部分电力至整幢大楼。“该工程集屋顶园林绿化、生态节能改造为一体,改造后的屋顶不仅养眼美观,还增加了城市绿地面积,对减少城市热岛效应、节约能源消耗等城市生态改善都有极其重要意义。”区公建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借助太阳能发电、雨水灌溉,空气能源则为大楼提供生活热水,无公害蔬菜还能自种自吃,那么这种屋顶生态节能改造需要哪些条件呢?该负责人介绍,关键要看屋面承重能力和房屋结构是否符合改造要求,原房屋设计单位核算通过后就可以实施。

  记者了解到,近日出台的《宁波市建(构)筑物立体绿化实施导则(试行)》中明确将立体绿化按一定比例作为今后公共建筑的“标配”,《导则》规定,新建、改扩建的公共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平屋顶必须实施立体绿化,且屋面绿化面积占可绿化面积的比例应不小于30%。“区行政中心5号楼屋顶生态节能改造工程的实施为今后我区在公共建筑上开展立体绿化起到了一定的推动和示范作用。”该负责人表示。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郑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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