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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服务”系紧小区电梯安全绳

    2017年11月29日 15:03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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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王超通讯员阮野)住宅小区电梯用户投诉较多、投保率低、赔偿能力弱等现象一直是削弱居民幸福感的“老大难”。今年8月以来,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落地我区,截至目前,首批试点的三个小区的46台电梯,累计支付保费20.76万元,保障额度6000万元。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综合保险,是我区结合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在市场化运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基础上的创新实践模式,该模式引入第三方保险机构服务,借助信息化手段对电梯维护保养实施质量监控,并由保险机构作为电梯安全风险的管理方、监控方和保障方,一改以往维保费用都由小区物业直接向维保公司支付方式,增加了保险公司这道“关卡”,经保险机构审核后根据维保质量支付维保费用。

  首批选择了物业管理完善、电梯维保情况良好的青林湾三期14台电梯、二十一码头19台电梯、荣锦佳苑小区13台电梯开展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试点。在这些试点小区,如发生电梯安全事故造成乘坐人员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保险公司直接进行经济赔偿。每人最高可赔偿100万元,每部电梯累计最高可赔偿2000万元。

  据悉,下步全区将持续推进小区电梯综合保险试点建设,深入小区广泛宣传电梯安全综合保险的事前预防、事后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强与业委会、物业服务单位的沟通协调,引导电梯使用单位积极投保。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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