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张立 通讯员朱斌)日前,区农林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对海曙区中心菜场、高塘菜场和芦港菜场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禁渔期间的海鲜违法销售行为。
执法行动小组对市场内的水产经营户依次展开排查,重点包括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并详细询问了摊主的进货来源,查看了水产品的进货凭证,强调伏休期间不得销售违禁渔获物。同时,小组工作人员通过宣传资料发放,增强摊主保护幼鱼的思想意识,引导形成“不捕幼鱼、不食幼鱼、不伤幼鱼”的思想共识。
期间,执法行动小组还检查市场内销售鱼货凭证和菜市场管理台账记录。经检查,三家市场内的水产经营户均为合法经营,销售的渔获物凭证齐全。
在市场外,执法行动小组发现一家水产经营户正违法销售冰鲜龙头鱼,执法队员立即对经营户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营户十分后悔,自觉上缴了全部违禁渔获物(0.7公斤龙头鱼),并签下了《自愿上缴并不再销售违禁渔获物承诺书》。
据了解,自我区成立“三战”区级协调小组、组建联合执法队伍以来,已开展行动20余次,覆盖全区各菜市场和部分餐馆,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做好巡查执法工作,同时继续进行渔业资源保护宣传,确保禁渔期内市场不见违禁鱼。为海洋渔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