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佳丽 通讯员洪柏牛)日前,位于海曙区的痘院长美容院迎来了几名特殊的客人——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原来,执法人员在刷“抖音”App时,意外发现辖区内的美容院在广告中使用的“痘院长?”,目前处于商标异议申请阶段,是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显而易见,该美容院涉嫌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
当执法人员告知美容院在抖音发布的广告商标有问题时,美容院负责人小张震惊了:“这个商标已经在注册当中,我以为这个商标可以使用。”通过调查,该美容院系个人经营,无法提供商标注册证等文件,因此,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美容院进行立案处理。
商标就是企业的身份证明,消费者往往通过商标来辨认企业。“?”不仅仅是一个图案,它代表这一商标注册成功,具有唯一性,方便消费者识别。使用未注册的商标属于无视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既有侵害他人企业商标权利的风险,又给他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带来可能,严重的甚至会造成商标混淆,引起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