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李旭煌 通讯员张姗姗)“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是我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监察法,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务实举措……”
“要以‘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准确明晰派出监察办公室的职能定位,当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啄木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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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一堂以“如何做好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让群众感到对干部的监督就在身边”为主题的专题课,授课对象为机构改革后首批93名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干部。
据悉,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推动监察工作向镇(乡)街道延伸的路径方法,就机构设置、干部任免、领导关系等方面开展大调研,遴选高桥镇、洞桥镇、望春街道3个单位围绕摸清监察对象、细化监察措施、厘清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摸清工作底数。
7月初,收到省里《关于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指导意见》后,区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做好机构设立等工作。首批任命的34名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人选按照“两个提名考察”办法,经过充分酝酿协商,由区委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59名监察员人选,是区纪委常委会在综合各乡镇(街道)纪检干部队伍情况的基础上,慎重研究后决定的,对其中2名新选配的纪检监察干部也事先专门组建了考察组进行了解考察。
区纪委区监委就如何全面履行好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责任,进行明确:各派出监察办公室要根据区监委赋予的职责权限,按能试尽试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各项监督、调查、处置职权,履行工作情况要主动向区监委报告,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惑与难题要及时与委机关相关室沟通对接。“‘监察员’是一个崭新身份,也意味着肩头的责任更重了。”鄞江镇监察办公室干部荣鹏说。
“有了监察办公室,我是打心眼里高兴。”望春街道纪(工)委书记崔昱说,以往镇(乡)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履职容易受人情干扰,而且人手不足、力量分散,向乡镇归口派出监察室后,既强化了“派”的权威,又攥紧了监督“拳头”。
下步,区纪委监委还将结合上级精神,制定监察办公室职责清单和工作流程规范,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职积分管理办法》进行季度评价,促进监察办公室规范履职、精准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