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周唯轶 通讯员毛甬皓)日前,我区发布《关于开展全面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优海曙”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快实施质量提升支撑工程,为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提出,我区将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通过实施全面质量提升行动,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公共服务质量、城乡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到2020年,制造业竞争力指数达到92%以上,竣工交付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在90%以上,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质量获得感”。
《意见》明确,产业发展质量进一步优化,工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服务业整体竞争力、服务质量及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服务业总量位居全省前列;都市生态农业建设基本形成全市标杆。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构建更加完善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体系,食品药品等产品质量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乡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建立健全高效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域统筹机制,全力推进核心板块建设,优化乡村人居环境,深化城乡精细管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为推进“质优海曙”建设,我区将实施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优势产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主要为构建“365”新型产业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主要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城乡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主要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深化城市精细管理,强化环境治理保护。
为保障行动落实,我区将实施质量提升支撑工程,加强标准引领建设,加强计量提升建设,加强品牌建设,加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创新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