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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交警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

    2019年01月24日 11:12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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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吴乔璐 通讯员高志成)日前,海曙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电动自行车未上牌、驾驶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及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赶紧给电动自行车去上牌,不然4月起就不能上路了。”1月16日上午,海曙交警大队集士港中队在辖区香雪路、鄞县大道等路段执勤时,对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进行劝导,督促他们及时办理备案登记。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于今年4月15日起实施,此前,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生产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且未申领防盗备案登记的,持有人需向所在地的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备案登记,领取临时过渡号牌。交警部门提醒,备案登记工作将于3月31日结束,4月1日起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此外,自去年11月28日起,海曙交警大队及各中队积极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商圈、学校等多地多点开展佩戴安全头盔宣传活动,发放安全头盔,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安全出行。

  “前期以宣传引导为主,现阶段要开展集中整治了。”为确保整治效果,海曙交警成立了专项整治小组,1月16日起深入辖区农贸市场、快递站、外卖送餐点等电动车通行秩序乱点,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执法管理,实现“精准查、集中查、强势查”。

  据悉,整治行动将持续至3月31日,4月1日起,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些电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现象很常见,而且部分车速过快容易出事故,希望这样的整治持续开展。”“文明出行、规范驾驶,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不少市民纷纷表示理解和支持。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乔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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