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李叶馨 通讯员孙凯丽)日前,记者从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获悉,为调整完善民生政策,加快海曙、鄞州两区政策融合,进一步促进我区住房保障城乡一体化工作,我区全面开展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调整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租金补贴标准调整及海西片区2019年1月至5月租金补贴提高部分差额的补发工作。
据悉,本次调整工作将原本中心城区、石碶街道及镇(乡)三个层次不同标准的补贴模式调整为街道、镇(乡)两个层次标准,并进一步提高了镇(乡)补贴标准。根据规定,海曙区各街道(包括石碶街道)范围内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8元,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2元;其余镇(乡)区域内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7.5元,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