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

联合整治月湖景区水域违规游泳

    2019年08月26日 10:58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海曙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唐慧晔 通讯员陈侃)“为保障您的生命安全,维护景区秩序,请不要在景区水域内游泳。”8月8日凌晨四点,繁忙的中山路上少有车辆经过,而在天一阁·月湖景区里,月湖水域游泳专项联合整治队已经开始巡湖了。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由天一阁·月湖景区管委会发起,联合海曙公安分局、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月湖街道,出动公安、行政执法、安保等40余人组成月湖水域游泳专项联合整治队,对月湖水域游泳现象展开专项整治,重点对擅自游泳人员进行全面取证,严格处罚。

  “入夏后,月湖水域发现晨间游泳现象,我们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部署22时至6时的巡逻力量,及时对游泳市民进行耐心劝导。”天一阁·月湖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经一段时间劝导,前来游泳的人少了,但仍有较为固执的市民,抱着侥幸心理,选择在4至6时来游泳。

  当天,记者跟随队员来到景区,虽景区入口及水域岸边显眼位置已设有“禁止游泳”的公告和警示标识,但五六名市民仍穿着泳衣扎入湖中游泳,经队员劝说仍不肯上岸。“《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2018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第三十六条第六款规定,禁止在公园绿地水域内游泳,希望您理解我们的工作,这也是为了您的安全着想。如您不听劝阻,我们有权对您的行为进行处罚。”专项联合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分成两组,一组开小船在水域内劝导正在游泳的市民尽快上岸,另一组在岸边对准备进入水域游泳的市民进行劝阻。有一部分市民在详细了解有关条例后,听从劝导,拿起游泳装备当即离开。

  “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衣换裤不太文明。既然如今有条例明确规定,作为市民就应该好好遵守,为城市文明出点力。”“在月湖水域内游泳,对月湖的水质也会有影响,还是希望能杜绝此类现象。”不少来景区早锻炼的市民见到执法情形纷纷说道。

  天一阁·月湖景区管委会重视月湖水域安全,沿岸每隔50—100米即设置“禁止游泳”等警示标识,并配有防溺水救生设备和救生说明牌,同时,还加强夜间、晨间的巡逻力量,确保景区24小时巡逻,及时对擅自前来游泳的人员进行劝阻。相关部门亦呼吁广大市民,在公园绿地水域内游泳既不安全也不文明,请游泳爱好者遵守有关条例规定,不要到月湖水域游泳,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也为宁波城市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慧晔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