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周唯轶)市检察院即将搬迁至东部新城,新星地段内原规划现状保留的检察院地块面临地块改造及更新。日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宁波市新星地段(HS02)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局部调整,并进行公示。
本次调整范围为新星地段内的HS02-02-05(市检察院)地块,位于环城西路和永丰西路交叉口东北角,用地面积约1.25公顷。结合地块的功能定位,HS02-02-0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商务用地。
考虑到地块内主楼及副楼现状建筑质量较好,建议近期保留,远期改建。保留建筑面积共约0.96万平方米。远期预留改建可能,在地块南侧空地新建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