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

以绿为底色,绘就“美丽宁波”生态画卷

    2019年09月19日 08:49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蓝天白云在宁波已经成为常态。(严龙 摄)
宁波企业设置区域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冯瑄 摄)
宁波光伏发电迈入黄金时代。(冯瑄 摄)
在杭州举行的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上,联合国官员为宁波奉化环保议事厅颁奖。(冯瑄 摄)
“美丽乡村”成为宁波生态建设的金名片,图为四明山地质公园一景。(周思聪 摄)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陈晓众)昨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10场新闻发布会,回顾总结宁波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

  “生态兴则文明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宁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坚持生态优先,在四明大地绘就了一幅壮美的生态画卷。

  “70年来,宁波生态文明建设日益加强,环境保护成效不断显现,‘蓝天白云’‘水清河畅’在宁波已成为常态。”发布会现场,作为一名奋斗多年的“老环保人”,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郑玉芳说,这是宁波为新中国70周年华诞献上的一份珍贵礼物。

  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分别达到80%和86.3%,13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常年保持在100%;空气优良率达到87.7%,并提前两年迈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先后成为国家循环经济、低碳发展试点城市,荣获全国环保模范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等称号,还获得全国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试点市和第二批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

  70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维度。

  顶层设计入手,执着生态优先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体制机制的持续创新。

  “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逐渐建立完善……”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尹文德介绍,早在1990年,宁波就制定了首个环境保护计划,即《宁波市环境保护“八五”计划及十年规划》;1992年,宁波将环保年度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99年,《宁波市环境与生态建设规划纲要》明确了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近远期目标。

  进入20世纪,宁波以“两山”理论为指引,坚持生态优先发展,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宁波生态市建设规划(2005-2020年)》《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宁波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五年行动纲要(2011-2015年)》等政策,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走向纵深。

  《关于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宁波的决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宁波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我市密集推出治气、治水、治土等一系列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离不开最严密法治的制定和最严格制度的执行。

  出台全市第一部涉及环境保护内容的地方性法规,为象山港生态环境保护拉开了序幕;在全国率先为一条江单独立法,让余姚江再现“水清鱼跃”的场景;颁布全省首部环境污染防治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和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重拳治理环境污染……一项项全国、全省、全市“首创”,成为宁波践行“两山”理论的有力保障。

  持续全域治污,守护蓝天碧水

  每年投入上千万元修复水生态,让“家家户户有活水”;将不符合当地绿色发展规划的亿元项目拒之门外……这是宁海县前童镇打造美丽乡镇的生动实践。

  改善环境质量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核心,也是推动宁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70年来,宁波守绿护绿,久久为功,水、气、土等各项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宁波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加快开展电镀、印染、化工等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2013年以来,累计完成1500多家重污染企业环境整治。开启全民治污水行动,480条河道告别“黑臭”;投资近250亿元,实施剿劣整治项目1500多个,全市27个县控及以上劣V类水质断面和1210个劣V类小微水体全面消除。

  值得一提的是,宁波在全省率先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基本实现镇海、北仑以及保税区、石化开发区等5个功能园区全域污水零直排,连续两年获得全省治水最高荣誉“大禹鼎”。积极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完成全市13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生物或物理隔离防护;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过饮用水保护区内的公路。

  减煤、控车、抑尘……宁波持续打响“蓝天保卫战”,为百姓消除“心肺之患”。建成“禁燃区”1083平方公里。率先在全省进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削减VOCs排放1.56万吨。全市县级以上城市主干路(含)机械化清扫率保持在100%,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累计淘汰“黄标车、老旧车”20多万辆,推广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汽车2.26万辆;实施靠港船舶岸电工程,宁波舟山港成为全国港口中船舶岸电接电点最多、分布最广、使用效果最好的港口之一。

  在危险废物及污染土壤治理上,建立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体制,率先在全省实现从危废产生、转移运输到安全利用处置的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并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挂钩,倒逼企业履行危废管理处置责任。2018年,我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8.2%,连续两年在全省考核中名列前茅。建立了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对763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基础数据采集。截至去年底,完成污染地块治理修复19个。

  瞄准基础设施,打造绿色硬实力

  城市的高颜值,离不开良好的水环境。如今宁波污水处理厂的使命早已不是简单地处理污水,而是产生“更干净的水”。去年8月正式通水试运行的新周污水处理厂,是宁波顶尖的污水处理厂。这个总投资2.56亿元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将原16万吨污水处理后的水质由一级B跨过一级A,直接跃升到目前领先的类四类水标准,出水排至甬江。

  新周污水处理厂是宁波不断增强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硬实力的一个有力佐证。70年来,宁波污染治理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不断提升,建成区和中心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本覆盖,共投运生活污水处理厂31座、设计能力215.9万吨/日,污水收集管网达1.02万公里。

  在农村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上,宁波相继开展了“污水、垃圾、厕所”三大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超过9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覆盖率达62%,改造农村厕所5600多座。宁波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上,已累计建成危废集中利用处置企业26家、配套危险废物处置设施18个,总处置能力达192万吨/年,处置利用规模全省第一。

  以前在镇海,市民如发现空气中有异味,很难知道是不是跟污染物超标有关。2014年,镇海区空气质量发布平台试运行,6种典型大气有机污染因子数据首次实现网上实时发布,开国内先河。如今镇海居民上网一查就能知道这6种因子的监测数据了。

  打造绿色硬实力,环境监测能力也需要不断提升。近年来,宁波不断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区域环境质量。全市建有各类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施66台(套),其中水、气、辐射监测设施分别为21台、43台和2台。此外,我市还加大了企业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和数据公开力度,提升公众参与度。全市已有442家排污企业共安装水、气排放监测设施423台(套)和147台(套)。细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自动监测设施的部署,提前发现环境安全隐患,全市已安装9套大气特征污染因子和223台(套)VOCs的自动监测设施。

  “美丽”改革创新铺就四明绿底色

  在9000多平方公里的市域范围内,一条无形的红线正在“生长”,它决定着未来宁波“山、水、城”的生态格局。

  70年来,宁波市域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管控持续得到强化。2015年,我市在全省率先颁布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形成《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在此基础上,划定国家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70.4平方公里,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7.1%。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管控是宁波加快生态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以红线为界,宁波重点区域生态保护迎来“加速跑”:四明山区域、象山港区域保护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逐步建立。

  70年来,宁波筑牢“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发挥宁波“枕山、拥江、揽湖、滨海、沿湾”的资源优势,突出抓好四明山、象山港等生态安全核心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四明山区域森林覆盖率达77.5%,象山港水质逐步改善。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3个,省级及以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共25个,东钱湖被纳入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渔山列岛获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生态示范创建呈现“燎原之势”。目前,象山县成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江北、北仑等5个区县(市)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市),103个单位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县(市)、镇(街道)和村。

  70年来,宁波持续创新生态体制改革,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澎湃动力。

  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生态环境审批流程,推动“八统一”规范和数据共享,企业“线下跑”变为数据“线上跑”,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全市19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11个特色小镇建设全面推进,区域内环评审批时限、环评费用降低75%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宁波在全省率先启动大规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通过集中进行环境法律法规培训、召开企业座谈会和组建专家团队一对一上门把脉问诊等方式,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行为的发生。

  去年,奉化区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搭建了一个政商议事平台——环保议事厅,一月一议,在全省属于首创。它用身边典型、鲜活案例来议事,能让违法企业的负责人印象深刻,让同类企业的负责人感同身受,更能让属地政府摆正位置,正视自身的环保责任。同时,环保议事厅也让群众代表直接参与环保议事,进一步拓展社会公众参与环保的渠道,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以奉化环保议事厅经验为基础,宁波全力构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业产业协会、企业、技术中介机构和社会公众协同互动的新型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治污能力。2019年6月,奉化环保议事厅被生态环境部评选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十佳公众优秀案例。

  2020年宁波全域实现污水零直排

  公交新能源车占比将达九成

  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市生态环境部门如何保证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答:压实信访责任。建立群众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一般环境投诉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网络舆情在1天内查明情况,3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环境问题不能按时办结的,7个工作日内也要告知办理进展,最长一般不超过30天。

  加强信访调查处理。在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立即建立台账,由责任单位第一时间进行调处。对难以如期办结的或群众不满意重复投诉的,及时会商研究,一对一精准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行业性、区域性问题,通过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拓展公众信访渠道。进一步拓宽生态环境部门发现问题和线索的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合理合法的环境权益。

  问:当前许多企业生产面临一些困难,请介绍一下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服务企业上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答:第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压缩全流程环评审批时限;审批事项100%实现网上办、跑零次和颗粒度细化;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环评经费和审批时间压缩75%。

  第二,开展企业环境信用管理改革。加快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绿色供应链改革试点,引导区域龙头企业将供应链企业环境行为列入产品验厂制度要求,提高企业供应环保可靠性。

  第三,开展第三方服务体系建设。推行绿色保险服务,强化环保专业服务事项,建立对环保服务进行制约和过失理赔的新型保险模式。推行环保管家服务,由企业聘请第三方作为环保管家,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全方位的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

  第四,开展政府环境服务平台建设。搭建政商议事平台,组织督政问企活动,把服务内容送上门,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政策难题、技术难题。

  问:这些年我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答:下一步,我市将对已建成的“污水零直排区”进行回头看,以巩固建设成果。全面推进智能化治水。推行无人船、管道机器人等手段,建成275个水质自动站,提高治水有效性和针对性。不折不扣完成40个乡镇(街道、园区)2019年年度任务,争取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域污水零直排。

  问:近年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逐步提升,请问我市将如何进一步巩固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答:第一,强化工业领域废气治理。对新建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新、改、扩建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对现有企业,全面提高污染排放标准,优先实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整治提升。

  第二,强化运输领域废气治理。开展柴油货车排放专项检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2019年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禁排区”划定;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到2020年,新增城市公交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达到90%,中心城区公交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持续推进绿色港口建设。

  第三,强化面源废气污染治理。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建设扬尘自动监测系统,加强道路扬尘管理,县级以上主干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持在100%,建筑渣土车辆密闭率保持在100%;加强矿山扬尘管理,到2020年,应建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加强巡查力度,坚决遏制垃圾、秸秆露天焚烧行为。

  第四,强化科学治气手段。今年年底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成1+X的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问:这些年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可谓不大,但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却得不到有效赔偿和修复。请问如何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答:针对这一情况,我市按照国家的部署,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

  2018年,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宁波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宁波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初步构建了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为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提供了制度依据。

  我市在北仑区进行了先行先试,去年该区先后与因拆除沥青罐造成水体污染和“12.7”交通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赔偿义务人进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要求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赔偿,最后分别达成索赔金7.5万元和99.6万元。

  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工作机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探索和实践。

本文来源: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邬盈蓓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