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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对社会办医 加大扶持力度

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可参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

    2019年10月24日 10:32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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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陈敏)记者近日从市卫健委获悉,宁波将对社会办医加大扶持力度。根据新出台的《关于促进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医疗机构提供多层次医疗服务的若干意见》,今后社会办医疗机构可加入医共体,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参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配置大型医用设备。

  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支持鼓励社会办医,在环境准入、人才支持、财政补助、监管体系等方面有了较大突破,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据统计,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医疗机构总数4350家,其中民营医疗机构2805家,占比64.48%;全市各级各类医院总数171家,其中民营医院106家,占比61.99%。全市有4家民营医院通过浙江省等级医院评审,拥有8个浙江省非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特色学科建设项目。

  为更好地加快发展社会办医,我市在2014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市场准入,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扶持力度。

  支持社会力量进入专科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领域,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并面向区域提供相关服务。

  支持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合作。允许公立医疗机构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有效供给等前提下,将其技术、服务、管理、品牌等以合作办医的形式提供给符合条件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在资源共享、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支持社会办全科诊所。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全科诊所全科医生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开放式服务平台,经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参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经考核合格后,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全科医生提供的签约服务享受同等待遇。

  此外,宁波将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市场准入。据介绍,今后个体诊所设置将不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除中外合资合作、港澳独资医疗机构以外,部分医疗机构的审批权限将下放至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审批与执业登记将实行“两证合一”。实施“一次注册、区域有效”的医师区域注册制,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以合同(协议)为依据,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据介绍,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申报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我市将合理放宽审核条件,不以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业务量因素作为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主要配置标准。同时,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可委托第三方提供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医疗消毒供应等服务。

本文来源: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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