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启表主持会议,副主任童经纬、孙铭龙、陈小春、舒建国、曹杰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冠杰,区政协副主席池逊,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等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主任会议接受区、镇(乡)街道选举机构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以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案。
会议表决决定接受傅勇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吴超辞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投票表决决定陈海虹为区人民法院代院长、练节晁为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会议对新任命干部颁发任命书,新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陈海虹作表态发言。(全媒体记者 朱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