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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2013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公告

    2013年12月18日 10:56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二、房源及租金标准

  本次海曙区共推出房源588套,具体房源以及租金标准如下:

项目

名称

小区名称

地点

房源户型

租金标准

(元/㎡·月)

 

备注

一室户

二室户

套型面积

套数

套型面积

套数

朝南

朝北

洪塘项目

和塘雅苑

江北洪塘

42

65

63

90

10.5(10)

 

括号内为1-4层租金标准

高桥项目

西湾晓苑

鄞州高桥

29-45

164

58

8

11.2(10.5)

9.0

(8.4)

泽民项目

泽民阳光

海曙望春

43

204

56

57

14.7(14.2)

12.6(12.2)

小计

433

155

 

 

 

套数合计

588

  备注:实际面积以产权登记部门审核为准;合同租金根据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浮动。其中洪塘项目和泽民项目部分房屋配有太阳能设施,高桥项目无管道煤气,且位于1号楼西首朝南房间无阳台。泽民项目配有11套无障碍住房套型,优先配租给下肢肢体重度残疾的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

  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以下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先缴后补):

  1、符合廉租住房相关政策规定的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家庭放弃享受廉租住房、选择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扣除自有房屋建筑面积,下同)基本租金的85%、50%发放租金补贴。

  2、其他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100%之间)按15%发放租金补贴。

  三、配租原则

  (一)申请人口1-2人,配租单间或一室户住房为主;申请人口3人及以上的,配租二室户住房;二代单亲异性家庭或二代家庭都是成年人的可配租二室户型。

  (二)以项目为单位申请配租、轮候,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类对象户数确定后,按比例划分各类对象房源。当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类对象户数大于可配租房源数量时,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根据电脑评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准租对象,其余对象按序轮候;对引进人才通过摇号确定顺序号,按所列人才次序确定准租对象,其余对象按序轮候。

  (三)本轮配租结束后,如部分项目有余房,可调剂给未配租的其他项目轮候对象,轮候对象需向原受理单位具结放弃原申请项目的轮候并办理变更手续。

  四、申请受理时间

  自2013年12月23日始至2013年12月31日止(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予受理。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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