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成:用青春换和谐

    2014年09月24日 14:42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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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岗位,他整整呆了24年;一张调解协议书,他整整写了一千多份;身边的同事换了又换,他却仍然坚守着……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今年50岁的常山县青石镇司法所所长徐志成,用智慧、热情与爱心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纠纷。

  在青石镇,经他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千余起,当事人都心服口服。2009年,他被评为常山县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先进个人,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去年9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遇上大事,他是百姓的“贴身律师”

  “前段时间与派出所民警一起,协调处理了一起因邻居建房引起的矛盾纠纷,通过调解达成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医疗费、误工费2万多元。”近日,见到徐志成时,他正在整理调解资料。在他的办公室内,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各类调解资料分门别类存放整齐。说到案件调解,徐志成会不自觉地睁大眼睛,挑起眉毛,透着一股坚定与刚毅。

  去年6月,上述案件当事人因邻居家二楼卫生间窗户朝向问题,双方发生了矛盾纠纷,且因身体接触互有损伤。接到电话后,徐志成详细记录双方陈述的事件经过。通过多次协商调处,在当地派出所共同协作下,最终双方签订了赔偿调解协议书。

  这只是徐志成多年调解生涯中极其普通的一个案例。面对当事人、面对各类不同的矛盾纠纷,他总是平心静气地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从稳定的高度来把握矛盾纠纷的调处,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当事人赢得了权益,为社会赢得了稳定,为自己赢得了口碑。

  “调处此类纠纷较大的案件,一定要让双方冷静下来。”面对矛盾纠纷,徐志成总是平心静气地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站在服务大局和稳定的高度,把握公平调处尺度,为当事人赢得相应的权益。

  2012年2月初,马车村路段两村民因撞车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交通事故。受害方家属由于一下子无法接受失去亲人的悲痛,情绪非常激动。在相关部门主持赔偿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徐志成主动介入该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他先后多次与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沟通,反复与双方当事人代表单独谈话。一方面做受害人家属安抚工作,依法处理赔偿问题;另一方面引导肇事方要面对现实,积极赔偿,最大限度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经过前期一系列铺垫工作,5月上旬,当事人双方最终签订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书,由肇事方一次性赔偿受害方各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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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浙江在线 责任编辑: 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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