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整改方案

    2014年09月25日 10:42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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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根据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做好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的基础上,为认真做好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推动“四风”问题的解决,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经党组研究,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共31条整改措施。

  1、要进一步充分认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自觉做到严格遵守《党章》的各项规定。(牵头领导:陈志国,责任人:各班子成员,责任部门:各工委、办公室,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要进一步围绕“四个领跑”战略,强化服从、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群众意识,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振精气神、敢担当,强化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一线”作为意识,努力保持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提高履职能力、能担当,积极为加速推进“四个领跑”战略建言献策,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改进方式方法、善担当,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性、针对性,以实干回应群众所需所盼,以实干依法履职尽责,以实干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牵头领导:陈志国,责任人:各班子成员,责任部门:各工委、办公室,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强化履职为民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将群众工作理念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解决民难,依法履职、勤政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牵头领导:陈志国,责任人:各班子成员,责任部门:各工委、办公室,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4、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市委“20条措施”和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区委“18条措施”等加强作风建设规章制度,逐条对照,严格执行,切实做到不越“雷池”。(牵头领导:陈志国,责任人:各班子成员,责任部门:各工委、办公室,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5、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全面梳理常委会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切实提高常委会和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梳理,制定需要制订(修订)相关制度计划,目前已经制订(修订)6项制度;12月底前制订8项制度。(牵头领导:陈志国,责任人:童经纬、陈奋、俞国平,责任部门:代表工委、法工委、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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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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