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爱好游泳健身,在一家5星级酒店的健身中心办了张8000元的游泳健身年卡,一周总会去几回。今年年初某晚,王先生像往常一样在酒店游泳健身后,使用店方的电吹风吹头发,没想到突然听到电吹风发出一声闷响,王先生马上扔掉了手中的电吹风,但右手手心还是不慎被220伏交流电击伤。 事后,酒店工作人员立马陪同王先生去了医院,医生诊断伤口为烧伤,清创换药后,让王先生回家观察,并出具休息20日的病假条,要求其隔日来医院换药。
王先生康复后,向酒店方提出赔偿与退卡的要求,酒店方称电吹风质量有问题,也可能是王先生使用不当造成电吹风漏电,发生这种情况属不可预料,双方就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王先生向海曙区消保委请求帮助。了解事情经过后,海曙区消保委启动消费巡回法庭程序,请海曙区法院的法官共同参与消保委调解。在对消费者提供的病历卡、病假证明、工资证明等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后,调解人员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促使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酒店方一次性补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5000元整,并退还游泳健身卡余额,今后双方无涉,对此,王先生表示满意。
通讯员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