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毛一波通讯员张姗姗)“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采购一批办公设备,资金达4.5万余元,现接受纪检部门监督……”近日,海曙区在区卫生计生局先行先试,从权力最为集中、利益关系最为直接、最容易发生廉政问题的“三重一大”事项入手,出台了《直属单位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规定》。
“一些部门对下属单位管理不严,内控机制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廉政风险和腐败隐患就会较大。”驻区卫生计生局纪检组长告诉记者,为有效规范领导班子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完善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制度依据,该局出台了此《规定》,通过明规定、建制度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防范廉政风险,破解一些单位存在的决策事项界定不清、意见表态顺序不符、会议记录不规范、决策执行缺乏监督等问题。
据了解,“三重一大”主要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监督管理。决策机构为院长(主任、所长)办公会,决策会议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纪检部门全程予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纠正意见。《规定》通过清单化的形式对需要上会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界定,将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岗位人员安排、需集体决策的医疗设备及药品耗材采购、大宗物资采购经费支出及工程项目结算等32项内容列为“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上会讨论。“规定没有出来前,哪些事项该上会,哪些不需上会,心里没底。如今,只要对照一下清单,就一目了然,非常方便。”基层单位班子成员都有这样的体会。
为了确保决策过程的规范有序,《规定》对议题确定、方案提出、进行表决、作出决定等8个决策环节都提出了详细的要求,“特别强调,在讨论表决环节,行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该负责人介绍,卫生计生局党委还统一印制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专用记录本,要求每次会议都要列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等基本要素,并由专人对会议过程进行书面记录,确保整个决策过程可追溯、可追责。
此外,为了有效加强对二级单位进行监督,驻局纪检组除参加有关会议外,还采取专项检查、开展廉政谈话、进行廉情分析、建立报备制度等形式,实时关注大项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重要人事任免等关键工作环节的进展情况,实现常态化监督。同时,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作为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将按违反组织纪律进行严肃处理。
“以前基层单位重大决策往往是行政主要领导说了算,其他班子成员也不敢说什么。有了《规定》以后,权力运行明晰多了,班子成员也都勇于发表不同意见,从制度上约束了行政主要领导的权力,防范了廉政风险的发生。”驻卫生计生局纪检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