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毛一波)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整体水平,奋力争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8月9日上午,区文明委作出部署,在全区大力实施“六项整治提升行动”。
据悉,“六项整治提升行动”具体包括大力实施公益广告刊播提质扩面行动、车辆停(摆)放秩序整治行动、社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市政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市民文明规范养成行动等。
会议要求,要强化落实,做好组织。牵头单位要起到表率作用,主要领导要负起主要责任,文明办要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要强化担当,形成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亲力亲为,上下一心的工作氛围,以干部的责任感增强群众的获得感,用每一次问题的解决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提升;要强化督办,通过四套班子领导督查、“两代表一委员”督查,市民巡访团的监督检查和市区两级文明办巡查加大问题督办力度,扩大巡查范围,增加督查频率,严格考核制度,落实问责机制,将严管融入到日常。
会议强调,要讲究方法,深化提升。要统筹城乡发展,消除镇乡创建盲点,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夯实创建基础;要推动群众参与,坚持“为民惠民靠民”的工作理念,以“六项整治提升行动”的实施为契机,以《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抓手,将六项整治行动化为全民行动,用群众的力量推动文明城市创建;要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公益广告宣传内容,疏堵结合引导机动车规范停放等,使“六项整治提升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