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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海曙成立律师驻法院调解工作室

    2017年12月04日 08:39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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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龚哲明通讯员曹晓岚)海曙区司法局、海曙区人民法院、宁波市律师协会三方近日签约,成立律师驻法院调解工作室。这是今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来,我市在试点基础上成立的首个律师驻法院调解工作室。

  海曙区的律师驻法院调解工作室,设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由经审核的诉讼调解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调解范围包括民商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当事人申请或法院委托的诉前诉中纠纷。

  据了解,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按照程序向区法院申请确认效力。由区法院立案后委托工作室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也可以由法院审查后出具调解书。

  海曙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律师驻法院调解工作室的设立,既充分发挥了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建设,又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可谓一举两得。”

  目前,来自全市19家律师事务所的约60名律师成为首批签约调解律师。

  下一步,海曙区司法局将以点带面,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工作思路,继续部署建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室,进一步完善律师调解工作机制。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沙燚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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