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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新闻网

关于征集2020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的通知

    2020年07月10日 15:24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根据《关于做好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办法(试行)》(海文广新〔2015〕30号)要求,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发展,现公开征集2020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内容

  2020年度在海曙辖区内举办的各类品牌文化活动、文化服务平台、文化宣传推广和其他公益性文化主题项目(见附件1)。

  二、项目要求

  1.项目主办方应是注册在海曙区,且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机构等社会力量;

  2.项目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开性,市民群众可以免费或低价参与活动,活动参与形式要便捷便利;

  3.项目要体现海曙特色,主题鲜明,格调积极,创意新颖,内容健康;

  4.各镇(乡)街道、村(社区)参与主办的活动、各类商贸促销活动均不纳入征集范围;

  5.本次征集的活动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12月。

  三、征集程序

  1.项目申报:项目主办方根据本通知要求,根据自身条件选取附件1中的项目主题,填写《2020年度海曙区公益性文化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向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项目申报;

  2.项目初审: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对各个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初步入围项目建议名单;

  3.专家评审:由申报单位进行项目陈述,邀请相关专家,由专家组评出入围项目单位建议名单和资金安排建议方案;

  4.入围公示:在“海曙新闻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项目确定:经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讨论,确定入围项目和资金安排。

  四、项目补助资金及拨付方式

  1.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公益性文化项目补助;

  2.根据入围项目的规模和影响力给予主办单位一定的资金补助,单项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要充分发挥入围项目补助资金的社会效益,要求项目入围单位投入配套资金,资金投入配比不低于1:1,资金配比情况和项目发挥的社会效益将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指标;

  4.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与入围项目单位签订项目补助协议书,明确项目要求和补助金额。补助资金分两次拨付,签订协议后先拨付50%补助资金,项目完成并经评估达到预期目标后(项目完成评估需提供项目总结、资金使用明细及相关票据、相关图片等佐证资料),补助剩余50%,未通过评估的不再拨付。

  五、征集时间和方式

  1.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均以电子邮箱或邮件邮戳记录时间为准);

  2.《2020年度海曙区公益性文化项目申报表》可从“海曙新闻网”网站下载;

  3.申报材料递交至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艺术和公共服务科,联系地址:海曙区解放北路新金穗大厦A座5楼518,联系人:冯永峰,联系电话:0574-55889170,电子邮箱:752802569@qq.com。

  附件1:2020年度海曙区公益性文化项目申报要求

  2:2020年度海曙区公益性文化项目申报表

  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7月8日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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