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全媒体中心是海曙区委区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因新闻业务发展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新闻采编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全媒体记者,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新闻事业,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沟通表达能力和新闻采编技能;
2.能熟练使用主流视频剪辑软件,熟悉视频制作规范与流程;
3.遵守纪律,服从命令,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能适应经常下乡进村;
4.有较强的活动策划、内容创作能力和执行能力;
5.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新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双学位毕业生以第一学位为准。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应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全媒体中心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国医街85号联谊宾馆二楼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电话:55881782(叶老师)
(三)提交资料填写《海曙区全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新闻采编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及所报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核准。本单位组织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于7月15日前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技能测试1.专业技能测试:现场采访、拍摄、后期编辑、写作。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2.集合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面试1.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内容进行测评。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2.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七)体检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八)公示、录用及待遇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将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如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发基本生活补助。相关“五险一金”等按区人社部门核定标准缴纳,工资实行绩效管理,多劳多得。
海曙区全媒体中心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