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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庭 送法到家

    2013年08月21日 17:02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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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外小故事,促成庭里案结事了

  今年6月5日的下午,在华兴社区里,海曙法院设立于此的社区法庭正在调解一批物业纠纷的案子。老法官张频波忙得一头汗水。

  45岁的谢先生是最早来到社区法庭的几个人之一,但和物业代表没谈下来。物业公司把谢先生等人告上法庭,是因为他们已经拖欠物业费两三年了。

  “我一看到他们就生气。”谢先生擦了一把汗说,“我为什么不交物业费?因为物业根本就没在管事。”谢先生的嗓门很大,“我房子漏水找了你们几次?你们有没有帮我修好?”

  物业公司解释说,房子老了,本身质量存在一定问题,他们也去看过,暂时没能解决。

  但谢先生可听不进这一套,任法官好说歹说,就是不肯交钱。

  物业公司算了算,其实一共也就拖欠了2500元左右。见谢先生正在火头上,法官就让他去外面透透气,先做其他人的调解工作。

  两三拨人来了又走,大部分人在张法官的主持下和物业达成了调解协议。

  四点半,调解室只剩下张法官在整理材料,突然法官感觉脚下踢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桌子下面竟然有一茬红色纸币,捡起来一数,十五张百元大钞,1500元。

  谁丢的钱?法官也不知道,幸好今天来的人都登记了信息,留了电话,法官就一个一个打过去问。

  打到谢先生的时候,法官听到对方正在和物业公司的人吵。“什么?丢钱?”谢先生掏出自己的钱包一瞅,顿时愣住了,钱包是空的。

  “法官,是我的钱丢了,是不是1500元?簇新滑溜的百元大钞?我刚从银行取出没多久……可能是刚才掏钱包里的身份证,滑出来了。”

  法官见金额和纸币特征对得上,就让他回来取。

  进门的时候,谢先生眉开眼笑,和之前怒气冲冲的他判若两人。

  “谢谢法官!”谢先生感谢完毕,也很自然地和物业代表谈起了调解协议,最终,双方同意以2082元了结。谢先生当场支付了1500元,在协议中约定剩余的582元在十天内付清。

  “本来就是窝着一口气才拒付物业费的,气消了,和解也就顺理成章了。”谢先生说道。

  他再次感谢张法官的时候,张法官说:“你失而复得,我案结事了,其实跟你一样开心。”

  法官上台讲课,培训日程以“季”算

  今年初夏的一个下午,段塘街道新典社区的会议室里座无虚席,一名身穿法院制服的同志在上面讲课,背后,“物业管理培训季”在红色横幅上甚是醒目。

  “咱们的课,都以‘季’为单位了。”课后,讲课“老师”——有着几十年办案经验的西郊法庭庭长江锋法官笑着打趣说。海曙法院坚持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立足现实,深入社区,结合我国传统的社会伦理道德,坚持调解为先。

  “调解是一门艺术,沟通也是一种学问。”江法官说。“很多物业问题、邻里纠纷,其实在矛盾引发的初期就可以化解掉,但由于物业管人员的推诿、服务意识不到位、缺乏沟通技巧,最终把事情闹大了。而社区调解干部虽然有着成熟的调解手段和经验,却又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做支撑,往往作出一些不合法不合理的调解,为事后矛盾的引发埋下隐患。因此,法官要给他们上课,教他们在法律的前提下,妥善调解。”

  江法官表示,这是他第三次为他们上课,很多人课后专门向他请教一些法律问题,他都一一作出耐心解答。

  段塘街道调解委员会的老徐在本子上做了好几页笔记,他表示,江法官讲的不仅仅是调解理论,更是他多年办案总结出来的经验和心得。“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社区的调解工作,毕竟我们才是主力军,以往我们只能苦口婆心的讲好话慢慢摸索,现在听了法官说法,心里既有了底也有了谱。这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开展裨益良多。”

  社区有法庭,法官在社区。法院将法律知识送到社区工作者手上,将沟通平台搭建到社区居民身边,这一切,都是为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司法便民惠民。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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