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纯经济运作模式
昨天上午,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宁波市月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这份规划于去年9月编制,之后还将报省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才能最终执行。
新规划执行之后,宁波还将成立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今后政府部门对文化名城的保护措施,通过该委员会执行。
2007年,《月湖(西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详细规划》编制完成。第二年月湖(西区)的核心部分启动实施改造。2010年年底,核心保护区居民完成搬迁,同时拆除了部分建筑。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认为,当时在原规划实施过程中,对部分历史建筑拆除不当,加上街区改造采用的建设模式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原规划实施的条件发生了重大改变,所以后来叫停了这个区域的规划实施。
尽管如此,月湖街区内的11处文物保护单位、44处文物保护点、114处历史建筑,已经有部分再也回不来了。月湖西区需要抢救性保护,历史街区也要有新的保护要求。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认为,大拆大建不利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在新规当中,应该改变原有的纯经济运作模式,政府需要体现责任,要及时公布保护名录,明确开发保护主体的保护责任,对任意拆除和损坏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未来的历史街区,将重点发展历史博物馆、地方特色文化展示、民宿客栈、特色餐饮等,鼓励历史宅院发展为博物馆、会展场地、文化馆等,并控制大规模商业、中低档中餐、烧烤等不适当业态的进入。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制定《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对宁波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管理主体、管理职能和管理程序进行明确。宁波还将专门编制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作为规划管理和日常保护修缮的依据,落实专门管理部门进行历史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公布。记者 胡昊 制图 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