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突击检查发现
[宁波晚报]电动车卖场内大量售卖“超标车”
本报讯(记者徐叶 通讯员张立 石奇峰)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隐患重重。昨天上午,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与海曙交警一道,突击检查了辖区内的电动车大卖场。经过检查发现,很多超标车正在售卖,明明体型大、分量重,却在合格证上标注“电动自行车”字样。
昨天上午9点多,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前往环城西路上的一家电动车大卖场。记者看到,多辆摩车化的电动车放在场内售卖。一见执法人员,卖场内的销售员全部避开了。即便有人被询问,也都推说自己不了解情况。
海曙交警大队民警在现场随便找了一辆黑色炫酷电动车做确认,核查后发现该车并不在电动自行车上牌目录之内,属于超标车。负责该卖场车辆上牌的协警也表示,卖场内很多车都不符合上牌标准,每日整个卖场售出的可上牌车辆仅有20多辆。“不能上牌登记,上路行驶就是违法的。”但民警表示,问题是销售环节交警部门无权管理,需要市场监督部门把控。
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车内找到产品合格证与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标注有“电动自行车”字样,使用说明书上还标明该车质量不超过40千克,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上述指标为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的衡量标准)。
“怀疑该车超重,若要处罚,还需到指定机构做专业检测。”工作人员表示,比如车重为50千克了,就属于产品质量不合格,市场监督部门可没收车辆并处相应罚款。
不过昨天上午的联合检查并不顺利,场内人员以消极躲避逃避检查。上午10时多,当工作人员前往第二家卖场时,该卖场已拉下卷帘门,索性关门回避。
昨天下午,记者与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取得联系。“对付超标车,主要是单位组织抽检和接受市民举报两种方式。”相关负责人表示,抽检现对于大批次的电动车而言,也是目前最常用的方式。合格的就能买卖,不合格的就要没收。
本文来源:
宁波晚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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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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