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海曙区工作动员会召开

    2015年05月21日 08:22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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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近日进驻海曙区开展巡视工作。5月20日上午,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海曙区工作动员会召开,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蒋永志就即将开展的巡视工作作动员讲话,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邱志明就完成巡视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会光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海曙区委书记彭朱刚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省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钱苏忠、金信地及巡视组全体成员;海曙区区长吴胜武、海曙区政协主席王黎明和海曙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街道党政正职,区属各单位和区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工委主任、区政协专委会主任;区纪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以及近五年退休的区级领导等出席会议。

  蒋永志在讲话时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每次均发表重要讲话。习总书记充分肯定巡视工作,并从全面治党的战略高度,第一次鲜明完整地阐释了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做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按照中央要求带头落实好“两个责任”。夏宝龙书记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和“省委五人小组”会,专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研究和推动巡视成果运用,明确巡视任务要求。

  蒋永志指出,根据省委部署和要求,巡视工作围绕“四个着力”,重点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下情况: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特别是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回潮、反弹等情况;三是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对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独断专行、严重不团结等问题,以及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蒋永志在讲话时强调,开展巡视的目的,是通过巡视帮助被巡视地区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改进工作。这是与海曙区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希望海曙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支持配合巡视组工作,共同完成好省委交给的巡视任务。

  邱志明在讲话时强调,做好这次巡视工作,是海曙区委与省委巡视组的共同政治责任。巡视组肩负的是省委的权威和信任,要充分信任、支持、配合、监督巡视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巡视工作,自觉把巡视工作放到党的建设的大局中去认识,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正确处理好巡视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各项工作,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加强组织协调,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面对巡视监督必须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工作。

  李会光在讲话中指出,要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巡视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完成好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全力以赴配合巡视组工作,自觉诚恳地接收监督检查,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客观真实地提供情况、反映问题,讲真话、讲实话,不回避、不遮掩;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巡视整改工作,切实做到一手抓整改,一手抓改革发展,敢担当、有作为,集中精力谋划和推动海曙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彭朱刚在发言时表示,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提高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的自觉性;行动上全力配合,坚决服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和安排;问题上即知即改,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诚恳接受、深入剖析、及时改正;发展上更加有为,把开展好巡视工作与当前正在推进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真正把巡视工作成果转化为加快转型发展、增加群众福祉的实际成效,不断续写区域发展新篇章。

  动员会后,省委第二巡视组听取了海曙区委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据悉,省委第二巡视组将在海曙区工作1个月。巡视期间设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宁波邮政第810号专用信箱(邮编:315016),专门值班电话:0574—87626851,来访接待点:海曙区灵桥路229号。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根据省委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海曙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毛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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