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孙勇
日前,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打造城乡高度融合标杆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7个部分、27条。这是区划调整后,区委、区政府坚定不移按照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的总体目标,聚力“三农”发展,站在历史新方位重磅推出的“农业农村转型发展二十七条”。
“农业农村转型发展二十七条”是指导海曙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发展的方案,既有全面落实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的“普通话”,又有凸显特色和优势的海曙声音。
按照努力打造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体制更活的城乡高度融合标杆区,“农业农村转型发展二十七条”设置了海曙“三农”发展的主要目标,其中有一些硬性指标:到2020年,全区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9亿元,年均增长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力争缩小至1.8:1。
在今年的党代会上,海曙提出在今后五年,“要注重统筹融合,着力打造城乡生态品质标杆区”。《意见》围绕这一目标,从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细化。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目标对比全省标准,对于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新海曙,显然带有自我加压性质。浙江省“三农”一号文件中指出,到2020年,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城乡居民收入比力争缩小至2∶1——相比之下,“十三五”海曙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对比全省目标高了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对标全省高了20%。
3%目标的增长空间,一部分来自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意见》明确要发展壮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并单列一条支持现代涉农服务业发展。未来五年,海曙将通过农业企业实施农产品加工设备改造提升和技术创新,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并培育一批名企名牌名家。针对时下热门的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意见》提出将对业态进行提档升级,重点推进民宿民居、农业主题乐园等中高端农旅融合项目,同步提升交通道路、卫生设施等配套服务,到2020年培育10个市级特色农业庄园。
在明确自身发展定位的同时,《意见》也明确了我区“三农”发展的主线: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比如,以深化农业“两区”建设为重点,《意见》提出了“1192”,即到2017年建成1个市级都市农业示范区、1万亩标准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到2020年建成9万亩市级标准化粮食功能区、培育2个市级现代化特色农业强镇,高质量建成国家级优质高效水稻大田种植数字农业技术集成示范项目。“1192”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必将在我区现代农业今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意见》也从绿色、安全、品牌三个层面,对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提出了新要求。比如,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意见》明确要推行“标准化+”农业,到2020年培育10个市级多彩美丽田园示范基地、2条农业美丽风景线,2017年创建1家市级美丽生态牧场。同时,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减量化投入、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此外,新海曙还将着力打造一批有市场信誉度的区域农产品品牌。
为加快推进美丽乡村转型发展,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区重拳出击整治农村环境。《意见》明确,到2019年全区9个镇乡(街道)全面通过省级达标乡镇考核验收或复查;到2020年,全区70%以上村庄完成“改旧”工作,全区所有行政村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三化”处理全覆盖。
《意见》还提出把安全理念和防灾减灾体系融入新农村建设。针对危房治理,《意见》提出,到2017年确保完成农村自住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D级危房及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2018年完成其他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
更进一步,海曙也在思考,美丽乡村建设如何转化为美丽经济成果,让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带来金山银山。《意见》里就有一招:开展美丽乡村分类创建,每年创建18个省市级美丽乡村合格村、4个示范村、1个示范乡镇和1条风景线。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问题。《意见》指出,农民培训有计划性和实效性,提高农民就业竞争力及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能力,研究建立低收入与低保户认定标准统一、扶持政策衔接、数据共享的动态管理机制,2017年确保培训各类农民2600人次,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意见》还明确提到,海曙将多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统筹推进四明山区域保护和发展,精准推进高山移民和兜底扶贫、产业扶贫、结对扶贫,确保2017年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
2017年土地是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一大瓶颈。为此,《意见》有了“含土量”很高的第21条,特别提出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并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赋予和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能;逐步将确权后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林木所有权等农村产权纳入流转交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