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经过重整后S钢铁公司与原母公司已经没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公司期盼绝大多数员工同意签署《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和《岗位聘用书》。”“公司应当严格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对不接受《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并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给予‘N+1’的经济补偿金。”12月7日上午,在宁波市第四届集体协商竞赛暨新就业形态头部企业集体协商的现场,海曙区代表队作为企业方,在集体协商决赛中与“职工方”一秒“入戏”,模拟协商拉锯商讨,进行一场“辩论大PK”。
该比赛围绕一线技术职工能级工资标准、职工激励机制、调整岗位职数、劳动合同变更等议题进行协商比拼,共有来自各区(县、市)的10支企业代表队参加,历经笔试、预赛、决赛,大赛最终环节产生了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海曙区代表队获二等奖。
参赛代表宁波东海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李江山说:“本次比赛加强了兄弟区(县、市)各企业之间的交流,提醒我们要充分发挥工会方桥梁纽带作用,更加关注员工合法权益,希望我们公司在赛后进行自我总结,重温法律知识,从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全面发展。”
海曙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集体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工会作为“娘家人”,一头连着职工,一头连着企业,运用好集体协商平台,对保障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海曙区总工会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群体,推进新业态企业集体协商“破冰”,以和谐企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单位为重点目标,实现“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提速,实现了区级及以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单位实现“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区共有422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4.66万余人。下步,区总工会将进一步拓展协商工作领域,积极应对各类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挑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凝聚社会共识,支持和激励广大劳动者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
(全媒体记者 叶维肖 通讯员 郑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