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方面创新实践,积累经验,探索规律,先后创新了“村报普查线索、乡查重点项目、县做规范文本、市出普查成果”的非遗产普查“宁波经验”和项目、传承人、传承基地“三位一体”的非遗产保护“宁波模式”,并在全国推广。目前,全市拥有市级以上非遗项目171项(其中国家级21项,位居计划单列市首位、省级49项);市级以上传承人225名(其中国家级5名、省级40名);市级以上传承性、传播性“三位一体”208个(其中省级10个),象山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被文化部批准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各项非遗工作无论从数量和质量上均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日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先进单位”,汪志铭、吴健和吕卫国、胡伟华分别记一等功和二等功。
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的主要做法
非遗“三位一体”保护模式———“三位一体”保护模式把非遗项目、项目传承人和传承(传播)基地进行捆绑保护,相互依存、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目前,全市171个市级以上非遗项目都确定了传承人和基地,把保护、保存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市有效传承了一批濒临灭绝的非遗项目,实现了大部分非遗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三金一嵌”、奉化布龙、宁海耍牙、宁波走书、甬剧等众多非遗项目,或走出国门展示风采,或进入校园培育传人,或登上舞台成为精品,重新焕发了生机。
非遗展示保护———我市充分利用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通过国助民办、合作联办、民办民营等方式,形成了政府、企业、个人多方联建的多元化的发展格局。鄞州、宁海、余姚、慈溪等地相继出台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民办非遗展示馆的扶持政策,多方面给予国有博物馆同等待遇。目前,全市已建成非遗展示馆50余家。
非遗生产性保护———针对非遗的活态性特点,我市注重加强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已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好格局,开始出现“传承能力增强、项目业态扩展、品牌影响提高、资源利用延伸”的态势。以传统技艺和传统美术为例,我市现有各类非遗传统工艺生产企业10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生产企业84家,2010年实现销售产值26.2亿元,利润1.12亿元。
非遗生态区保护———近年来,我市借鉴生态博物馆、生态村的建设经验,以同源性为依据,界定整体保护区域;以编制规划为先导,依章依规保护;以人的保护为核心,促进活态传承,建立泛行政区域的文化生态保护区,优化对传承人的服务和管理。如象山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范围涉及象山县全境,由石浦—东门岛核心保护区,晒盐技艺、妈祖信仰、徐福东渡传说等特殊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三大块构成。同时,充分挖掘渔文化资源,引导恢复“三月三踏沙滩”、渔民开洋、谢洋节等传统节日,支持妈祖信俗、如意信俗、渔师信俗等民间信俗,发展渔歌、渔曲、渔戏、渔鼓、渔灯等民间艺术形式,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讯员徐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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