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 鲍婷婷 通讯员 陈明 陈红宇)12月1日,“十二五”时期我国结构性减税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宁波正式拉开帷幕。零点一过,海曙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为宁波公运快速货运有限公司代开出一张金额为4695元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共征增值税款136.75元,成为海曙“营改增”首笔入库税款。
紧接着,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成功开出海曙区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5000元,宁波外运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开出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20567元,标志着海曙区“营改增”试点已经成功开展。
“我们公司原来缴纳的是营业税,税率3%,营改增后,虽然税率提高到11%,但是汽油这类原材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加上财政扶持政策出台,所以总的来说所缴税额是持平或下降的。”外运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李峰说,“这一政策机遇可以让我们加大车辆购置投入和技术改造,实现更好发展。”
截至目前,海曙区试点营改增纳税人共有2370户(不包括个体出租车),其中企业2201户,个体工商户169户。分行业来看,文化创意服务806户、占比34%,物流辅助服务613户、占比25.9%,信息技术服务388户、占比16.4%,鉴证咨询服务、交通运输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分别为268户、103户、103户、89户。据悉,这些纳税人在2011年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共计22533万元,“营改增”后将实现总体减负。
据介绍,根据目前的申请认定结果,一般纳税人有762户,其中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一般纳税人适用17%增值税税率,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适用11%增值税税率;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的一般纳税人适用6%增值税税率,并且按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解决多环节重复征税问题。
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工作启动后,将密切关注“营改增”相关系统运行状况,做好应急处理、监测分析和风险防范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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