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将试点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前天上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7年)》。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量持续增长,2007年至2011年年均增长4.11%,今年前11个月中心城区生活垃圾量日均达3862吨,处置压力越来越大,生活垃圾分类迫在眉睫。
《实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工作总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0%,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5%,人均垃圾处置减量率达到15%。
据了解,明年7月到明年底我市计划在海曙区白云街道、江东区百丈街道、江北区文教街道全部住宅区,以及海曙、江东、江北和鄞州四区的农贸市场、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2014年到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
《实施方案》提出,将居民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公共场所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同时,逐步建立健全农贸市场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收集处理网络。(记者周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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