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报道
联南现象能否唤醒居民“主人翁”意识
本报讯(记者王岚冯瑄)联南小区能够“发红包”给业主,除了其“先天”条件较好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区有一个真正承担起“当家”责任的业主委员会。“现在很多业主不关心小区,业委会形同虚设,我想我们这么做的积极意义就在于可以唤醒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更多地关心社区、共建社区。”联南小区业委会主任杨国彦说。
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小区业主不清楚小区到底有多少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收益,而实际履行经营权的物业服务企业也乐得做笔“糊涂账”,特别是管理着老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和收缴率“双低”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了补充物业服务经费、获取更多利益,隐瞒物业经营用房、物业办公用房收益,不按要求公布公共部位收入情况,侵犯业主权益。“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是在改善服务争取正当收入增收方面下工夫,而是‘拆东墙补西墙’,就必然导致服务水平低下,业主意见增大,进而影响小区整体水平。”一业内人士说。
那么联南小区是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呢?杨国彦为全市小区业委会支了三招:一是认真学习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二是摸清“家底”,哪些是业主的公共盈利部分,一年大约能赚多少钱都要了然于胸;三是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内容细致的服务合同,业委会确保一月一次会议,及时发现、讨论或解决社区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难题。“业委会工作繁杂,又是义务劳动,如果没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充裕的时间,是很难胜任业委会职责的。”杨国彦说。
市住建委近期的一份全市物业小区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就提到,通过对898个小区的调查,业委会运行正常的仅有89个,占调查总数的10%,运行不正常的62个,占调查总数的7%,还有272个小区未成立业委会,占调查总数的30%。“业委会的缺失和非正常运行,导致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缺乏有效监管,业主自治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报告如是说。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授权开展业主自治活动,承担了监督物业企业的职责,其是否规范、尽责地履职对小区物业品质的提升直接相关。现在宁波社区业委会自治水平差距很大,接下来将加强对业委会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目前住建委正在起草一份文件。未来将借助第三方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办事规则流程等服务提高业委会履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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